招标信息

正在发布交易目录外分散采购宜昌市市直机关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5年度党政机关综合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0
3.项目名称:宜昌市市直机关国有资产服务中心2025年度党政机关综合零星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0万元

6.最高限价:折扣不高于100%

7.采购需求:采购一家施工单位,承担承担2025年度党政机关综合零星维修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如果实施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合同提前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成交,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扫描件。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4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响应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⑦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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