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连云港港墟沟港区5万吨级航道扩建及集装箱堆场填海工程生态补偿(人工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墟沟港区 5 万吨级航道扩建及集装箱堆场填海工程生态补偿(人工增殖放流)项目已经国海环字〔2006〕6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墟沟港区 5 万吨级航道扩建及集装箱堆场填海工程生态补偿(人工增殖放流)项目

2.2 招标范围

现对连云港港墟沟港区 5 万吨级航道扩建及集装箱堆场填海工程生态补偿(人工增殖放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增殖放流种类、规格、数量及要求主要包括:

放流种类

规格

数量(万尾)

费用

中国对虾

体长≥1 厘米

≥21860.0000

131.16万元

半滑舌鳎

全长≥5 厘米

≥109.3000

196.74万元

备注:选用的苗种需符合招标文件附件增殖放流方案,及政府监管部门相关文件和增殖放流技术规程的要求。

2.3放流时间

中国对虾增殖放流在2025年的4-6月进行,半滑舌鳎增殖放流在2025年的4-10月进行。一次性投放,具体投放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放流需通过专家组验收。

2.4放流地点:

(登录后查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当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主要生产种类必须包含中国对虾、半滑舌鳎,且此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3.2.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17时00分;

(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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