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井下作业工程分公司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项目要求中标人利用试油作业机,采取抽汲、水力泵、测气等求产方式进行试油试气作业。合作方应配备符合甲方要求并满足工作需要的相关人员及其他辅助设备(根据施工要求配备),涉及的相关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作后乙方负责设备管理、维修。计划投资:人民币1800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项目若初评合格投标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时,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0人,最终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8人,该项目第一阶段8000万元工作量,剩余10000万元工作量招标人根据八名中标人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分配,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工作量收取中标人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工作量分配:排名第一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32%,排名第二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8%,排名第三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5%,排名第四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1%,排名第五名至第八名工作量平均每家占第一阶段工作量6%;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项目若初评合格投标人数7人时,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7人,最终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7人,该项目第一阶段8000万元工作量,剩余10000万元工作量招标人根据七名中标人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分配,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工作量收取中标人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工作量分配:排名第一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34%,排名第二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20%,排名第三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6%,排名第四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2%,排名第五名至第七名工作量平均每家占第一阶段工作量6%;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项目若初评合格投标人数6人时,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6人,最终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6人,该项目第一阶段8000万元工作量,剩余10000万元工作量招标人根据六名中标人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分配,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工作量收取中标人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工作量分配:排名第一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35%,排名第二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21%,排名第三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7%,排名第四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3%,排名第五名至第六名工作量平均每家占第一阶段工作量7%;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项目若初评合格投标人数5人时,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5人,最终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5人,该项目第一阶段8000万元工作量,剩余10000万元工作量招标人根据五名中标人实际履行情况进行分配,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工作量收取中标人代理费并发放中标通知书。工作量分配:排名第一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37%,排名第二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23%,排名第三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8%,排名第四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14%,排名第五名工作量占第一阶段工作量8%;当初评合格投标人数低于5人时,重新招标。如遇特殊情况(如:中标人中标后不能履行或出现重大失误),招标人在保障现有招标份额情况下剩余额度重新招标。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的工作任务,中标人不得以本项目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实际工作量分批次下达,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的工作量分配。如果发生流标时,由招标中心组织即时下一轮招标或选商。
2.2 招标范围:入围人适用于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作业工程分公司,井下作业工程分公司根据任务需要,以招标结果中标人数量按照授标原则依据分配工作量,具体结算额度以实际认证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遇跨年井施工,则延长至跨年井交井之日止;项目延期,如项目金额未用完,项目确实需要延期的,经大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市场与生产协调部审批通过后,可以延期不超过3个月(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吉林地区(包含但不限于该施工区域,不含流转区块)。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80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1个标段:2025年大庆钻探井下大庆吉林地区试油(气)合作服务项目。
2.7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人实际工作需要,分两阶段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分次交纳代理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具体工作量分配见项目概况。允许出现执行偏差,执行偏差量为工作总量的10%,如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无法完成工作量的,需以书面形势向招标人提交说明,招标人将根据工作能力重新匹配工作量分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承诺:1.投标人需承诺具备服务组织和服务管理能力;2.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配套设施;3.如中标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达不到承诺的施工能力或不按照招标人指令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因投标人原因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包括名誉、经济、社会影响等)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赔偿,5.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11日12:00:00至2025年03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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