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化学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运行)招标公告
2025-03-11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化学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运行)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2.2 项目规模:2×66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生产运营-化水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运行(CHDTDZ049/16-QT-02801):化水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运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化水及暖通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江边取水系统和生活水厂运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发电设备维修企业一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不少于1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水系统检修维护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技术协议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工期、签字盖章页等)。
10.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不接受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1 11:30到2025-03-19 1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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