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真武天然气处理配套提升撬装天然气脱硫装置\1.6MPa15000Nm3/d招标公告
2025-03-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采油一厂真武天然气处理配套提升撬装天然气脱硫装置1.6MPa15000Nm3/d(招标编号:NZZ250325-2009-06740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撬装天然气脱硫装置1.6MPa15000Nm3/d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采油一厂真武天然气处理配套提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撬装天然气脱硫装置1.6MPa15000Nm3/d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按照江苏油田《物资供应中心不合格物资处理办法》处理验收不合格的物资。(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接到需方通知后48小时内送货到达用户指定送货地址。在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响应,根据需要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3)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天然气脱硫装置(或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包括现场安装、维修、检查,并提供保证函。(5)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环境、安全和健康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3月11日11时0分 至 2025年3月16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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