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6号炉B引风机等风机、华源热电#1、2炉送、引风机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6号炉B引风机等风机、华源热电#1、2炉送、引风机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 模: 华源热电:2×350MW;莱芜电厂:1000MW。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即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电厂6号炉B引风机等风机、华源热电#1、2炉送、引风机检修项目标段包1。但是包含两个电厂的风机检修,分别为莱芜电厂6号炉B引风机等风机检修、华源热电#1、2炉送、引风机检修。本项目为统招分签,若中标,分别与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具体要求详见各自的合同以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两个电厂检修项目的概况如下:
华源热电: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机容量为2台350兆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21年7月和11月投产运营。引风机为上海电气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SAF24.5-16-2型双级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送风机为上海电气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FAF17-10 -1型单级动叶可调轴流式风机。拟于2025年4月、9月分别开展1号机组D级检修和2号机组C级检修。计划1、2号机组检修期间对#1炉B引风机、#1炉A送风机、#1炉B送风机、#2炉B引风机、#2炉A送风机、#2炉B送风机,共6台风机进行大修。
莱芜电厂:6号机组配套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的HG-2752/32.87/10.61/3.26-YM1型1000MW级超超临界塔式变压直流炉,配置两台引风机,均为上海鼓风机厂设计制造。配套2台烟气再循环风机,型号为:VR73V-1600F/F01/4-7316,由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设计制造。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脱硫吸收塔配备2台氧化风机,A氧化风机是由重庆通用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型号为BCD235的单级离心式鼓风机,B氧化风机是由章丘鼓风机厂生产的型号为RRG-350P的罗茨风机。
2.4 服务地点:
济宁华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镇;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华源热电:计划自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终止,在1、2号机组检修期间对#1炉B引风机、#1炉A送风机、#1炉B送风机、#2炉B引风机、#2炉A送风机、#2炉B送风机,共6台风机进行大修,单台风机施工时间为6天,因开工时间变化,实际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莱芜电厂:施工总工期8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华源热电:#1、2炉送、引风机现场检修项目的安装施工及配套的安全、质量、工期、环保管理,包括:#1炉B引风机、#1炉A送风机、#1炉B送风机、#2炉B引风机、#2炉A送风机、#2炉B送风机,共6台风机检修:引风机(SAF24.5-16-2)2台,送风机(FAF17-10-1)4台。检修项目包括:风机机壳拆装、轮毂及轴承箱解体检修、密封件检查更换、叶片清理及探伤检查、液压缸检修、轴承箱、液压缸油管路更换、联轴器找中心、动平衡、风机回装、调试等检修工作。
莱芜电厂:6号炉B引风机、5号炉脱硫A氧化风机、6号炉A、B烟气再循环风机等风机现场检修工作,包括:风机外侧隔音墙拆除并恢复、风机解体拆卸、轮毂及轴承箱解体检修、叶片清理、油站清理检查、风机回装、联轴器对中、风机调试、动平衡、液压缸解体检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项300MW等级及上火电机组轴流风机检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关键页,必要时附技术协议),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7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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