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泗水新能源公司、运河电厂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泗水新能源公司、运河电厂柴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华能山东分公司泗水新能源公司、运河电厂柴油采购项目。共2个标段。

标段1:华能山东分公司泗水新能源公司柴油采购项目;

标段2:华能山东分公司运河电厂柴油采购项目。

2.4 交货地点:

标段1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华能泗水生物质电厂院内。

标段2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华能运河电厂院内。

2.5 交 货 期:

标段1: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0号柴油300吨、-10号柴油90吨,分批送货(柴油运输车须自带加油装置及计量装置,逐一对招标人厂内工程车辆加油),分批据实结算。

标段2: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0号柴油100吨、-10号柴油32吨,分批送货(柴油运输车须自带加油装置及计量装置,逐一对招标人厂内柴油车辆加油),分批据实结算。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若中标,分别中标标包内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包含2个标段。

标段1:0号柴油300吨、-10号柴油90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为准。

标段2:0号柴油100吨、-10号柴油32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为准。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商务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如为代理商须提供销售商的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2.2业绩要求:无。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该项目的柴油运输车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3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3月2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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