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购置项目(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次分包一招标公告

2025-03-11

 

  受 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对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购置项目(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次进行国内 询价,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格政采询价(货物)2025-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购置项目(格尔木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科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30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其他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 械生产许可证(备案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备案证)或生产商医疗器械注册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5-03-11 09:59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5-03-12 至 2025-03-17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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