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塑料瓶类采购项目院内购前市场调查第二次公告
2025-03-1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预算金额:57万元/年
4.服务期:2年。
5.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所投产品(产品需求清单序号1-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包材登记数据项下有效信息,且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时需提交纸质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报名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3)。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5)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8)所投产品(产品需求清单序号1-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包材登记数据项下有效信息,且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为“A”(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10)如有则提交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已完成医疗单位的同类业绩(格式见附件7)及完整的合同复印件(注:①供应商最多提供5份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即可,其他业绩合同备查。②提供上述业绩的验收报告或用户满意度评价)。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四、报名交资料时间
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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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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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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