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四期光伏发电项目林地及草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1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四期光伏发电项目林地及草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林地、草地调查,招标人提供相关支持性文件及资料后20个自然日内,编制单位完成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送审稿);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报告60个自然日内获得批文。总工期90自然日内获得相应审批机关的使用林地、草地批文。
2.2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投标人完成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四期(100MW)光伏发电项目永久、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草地现状调查表服务,编制满足相应行政审批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生态修复方案、采伐作业设计等相关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审核意见和永久、临时使用林地及草地行政许可。负责提供项目通过审查所需的报告、资料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该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批文,负责评审会组织、专家邀请,承担相关的评审会务等费用。如有地块新增,投标人负责完成该项目报告进行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批文。招标人不再增加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个取得永久、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业绩(需提供行政许可批复文件扫描件)或使用林地调查及可行性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1日08时30分起至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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