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十五局新疆轮台县阳霞水库工程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新疆轮台县阳霞水库工程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由采购人负责招标,合同签订由施工项目负责签订执行,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地址及概况:阳霞水库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境内的阳霞河上,是一座具有灌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轮台县城约50km。工程最大坝高85.5m,坝顶长281米。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0.8168亿m³,水库总库容2121.4万m³,正常蓄水位1317m。主要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放空洞、放水洞等组成,大坝建筑级别为2级,溢洪洞、泄洪冲沙放空洞、放水洞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工程。

轮台县阳霞水库工程,合同额6.09亿元,合同工期2024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2028年10月25日工程完工。

2、招标范围: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新疆轮台县阳霞水库工程股权投资+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所用商品混凝土。

三、招标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时间

1

商品混凝土

C20

2000

以现场实际施工需求为准,

2

商品混凝土

C25

3000

3

商品混凝土

C30

5000

分批供应

总计

10000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

2、交货地点:新疆轮台县阳霞水库工程项目工地现场。

3、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4、计量方式:现场计量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按照同规格同配合比混凝土理论密度进行重量折算计算方量,乙方混凝土运达甲方指定交货现场后,甲依据乙方发货单数量验收,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的,磅差在±2%以内,以出厂清单为准;若任何抽查车辆运输商混方量误差超过±2%,则以本次实际量计量,上次复磅后至本次复磅后所有供应混凝凝土量同比例下调,若无前次复磅记录;则复磅前所有供货混凝土同比例下调;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异常现象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做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招标,一个生产厂家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可以同时参与招标。

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1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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