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水泥.砌筑砂浆招标公告
2025-03-11工程名称:张家口乡村振兴现代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
2.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西大街
3.建设单位:张家口岚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公司
5.建筑面积:174774㎡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技术指标 |
厂家 |
备注 |
水泥 |
32.5# |
吨 |
544.00 |
2025-04-30 |
散装/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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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砌筑砂浆(DM) |
M5 |
吨 |
539.00 |
2025-04-30 |
散装/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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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抹灰砂浆(DP) |
M15 |
吨 |
1,580.00 |
2025-04-30 |
散装/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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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抹灰砂浆(DP) |
M20 |
吨 |
47.00 |
2025-04-30 |
散装/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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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地面砂浆(DS) |
M15 |
吨 |
4,506.00 |
2025-04-30 |
散装/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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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地面砂浆(DS) |
M20 |
吨 |
1,205.00 |
2025-04-30 |
散装/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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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混地面砂浆(DS) |
M25 |
吨 |
34.00 |
2025-04-30 |
散装/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乙方所供应的各种材料均满足施工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相应规格(或型号)及相应的材料质量要求,并随车提供材质证明单一式三份并加盖乙方公章,每车取样,留存样品,最终检测结果以送检合格后为准,应乙方所供材料不合格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质量标准:进场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水泥执行GB175-2007、水泥取样GB/T12573-2008。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原材料要求
2.3.水泥:M15以下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宜选用32.5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或砌筑水泥;M15以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宜选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砂:宜用中砂,毛石砌体宜用粗砂,砂中黏土含量应不大于5%;强度等级小于M2.5时,黏土含量应不大于10%。
2.4、质量验收不限于以上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适用于该物资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
2.5、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见材料明细表
材料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散装) |
32.5 |
吨 |
544 |
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2 |
干混砌筑砂浆(散装) |
DMM5 |
吨 |
539 |
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3 |
抹灰砂浆(散装) |
DPM15 |
吨 |
1580 |
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4 |
抹灰砂浆(散装) |
DPM20 |
吨 |
47 |
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5 |
地面砂浆(散装) |
DSM15 |
吨 |
4506 |
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6 |
地面砂浆(散装) |
DSM20 |
吨 |
1205 |
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7 |
地面砂浆(散装) |
DSM25 |
吨 |
34 |
砂浆罐供货商免费提供使用(维修保养) |
2、厂家要求:无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甲方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货款
2、支付时间:甲、乙双方每个自然月月底对账,确定当月供货总量,乙方开具等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按季度进行支付,每次支付货款金额为每季度累计对账金额(确认已供货款)的60%,2025年10月1日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确认已供货款的60%,2026年7月26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累计确认已供货款的80%,2026年10月26日项目与建设方完成竣工结算并收到甲方结算款后2月内付清尾款;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七条: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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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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