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涧县稍门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2#、3#楼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涧县稍门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2#、3#楼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97,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涧县稍门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2#、3#楼电梯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7,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7,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机械设备

清涧县稍门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2#、3#楼电梯采购项目

4(部)

详见采购文件

2,197,700.00

2,197,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稍门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2#、3#楼电梯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涧县稍门坡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2#、3#楼电梯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营业执照的2024年度企业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 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繳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记录: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及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查询截图;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履行合同能力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2、投标人若为电梯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及所投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10)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
(11)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备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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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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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