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新区、示范区园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配套新建车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示范区园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配套新建车库项目,已由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阿高审服发[2025]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2、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用地面积13633.16平方米,建筑面积1606.25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建消防车车库1388.73平方米(15个消防车车库)和犬舍217.52平方米(6间犬舍)以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2025年3月-2025年7月(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7、资金来源:多方筹措。

8、招标控制价:4681467元。

9、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按给定格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份“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对不符合上述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提供)。

5、投标人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注: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及办理投标其他事宜。

(3)当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的。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及资料的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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