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镇平县古城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商业裙楼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

镇平县古城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商业裙楼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平县古城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商业裙楼项目)已由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2-411324-04-01-975744,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平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平县古城片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商业裙楼项目)

2.2 项目概况:镇平县古城片区棚户区北区6#-10#楼商业裙楼未施工部分土建工程及门窗工程

2.3项目编号:E41132413……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镇平县境内

2.6招标范围:镇平县古城片区棚户区北区6#-10#楼商业裙楼未施工部分土建工程及门窗工程(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与本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3.4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

3.5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 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12日8:00至2025年3月18日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