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QRZ
1.2 项目名称: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1.3 采购预算:约 40 万/年
1.4 采购需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 年化验试剂及耗材采购。

生化试剂

序号

试剂名称

方法

规格型号

1

谷丙转氨酶 ALT

紫外-LDH 法

240ml

2

谷草转氨酶 AST

紫外-LDH 法

240ml

3

甘油三酯 TG

氧化酶法

240ml

4

总胆固醇 TC

氧化酶法

240ml

5

葡萄糖 GLU

GOD-PAPA 法

180ml

6

尿素 UREA

紫外-LDH 法

240ml

7

肌酐 CRE

肌氨酸氧化酶法

240ml

8

尿酸

氧化酶法

240ml

9

乳酸脱氢酶

L-P 法

180ml

10

肌酸激酶

NAC-act 法

180ml

11

肌酸激酶同工酶

NAC-act 法

100ml

12

总蛋白

Bfuret 法

300ml

13

白蛋白

BCG 法

300ml

14

a-羟丁酸脱氢酶

DGKC 法

240ml

15

总胆红素

VOX 法

250ml

16

直接胆红素

VOX 法

250ml

17

高密度脂蛋白

直接消除法

240ml

18

HDL-C 校准品

 

2*1ml

19

低密度脂蛋白

直接消除法

240ml

20

LDL-C 校准品

 

2*1ml

21

a-淀粉酶

CNPG3 法

50ml

22

碱性磷酸酶

MP 缓冲法

250ml

23

r-谷氨酰转移酶

IFCC 法

250ml

24

载脂蛋白 A1

免疫透射比浊法

240ml

25

载脂蛋白 B

免疫透射比浊法

240ml

26

酸性清洗液

 

460ml

27

碱性清洗液

 

460ml

28

抑菌清洗液

 

460ml

29

生化质控(正常值)

HN1530

5ml/支

30

脂类质控品

 

3ml/支

31

胰淀粉酶检测试剂

 

64ml/盒

32

脂肪酶

 

180ml/盒

33

生化校准品

   

34

血球仪校准品

   

血常规及其他试剂

序号

试剂名称

方法

规格

1

M-5LEO(I)溶血剂

 

1L*4/箱

2

M-5LEO(II)溶血剂

 

500ml*4/箱

3

M-5LH 溶血剂

 

500ml*4/箱

4

稀释液

 

20L/箱

5

探头清洗液

 

50ml/瓶

6

血常规质控

 

3ml/支

7

尿 HCG 试条

   

8

甲肝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酶联免疫法

96T/盒

9

戊肝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酶联免疫法

96T/盒

10

甲肝质控

 

0.5ml/支

11

戊肝质控

 

0.5ml/支

12

甲肝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胶体金法

10 个/盒

13

甲肝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胶体金法

10 个/盒

14

戊肝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胶体金法

10 个/盒

15

戊肝 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

胶体金法

10 个/盒

16

ABO 正定型试剂

固相法

40 个/盒

17

乙肝两对半

胶体金法

25 个/盒

18

抗-D 血清

 

10ml/支

19

大便潜血

胶体金法

 

20

轮状病毒

胶体金法

10 个/盒

21

C-反应蛋白

荧光免疫层析法

25 个/盒

22

糖化血红蛋白

 

25 个/盒

23

电解质漂移校正液 A

 

350ml

24

电解质斜率校正液 B

 

350ml

25

尿液试纸条 11A

 

100 条/筒

26

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管

EDTAK2

紫色 2ml(血
常规)

27

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管

促凝管

黄色 5ml

28

一次性使用负压采血管

肝素锂

绿色 5ml

29

一次性痰杯

 

40ml

30

塑料抗凝离心管

 

1.5ml

31

一次性末梢采血针

 

25 支/瓶

32

一次性移液器吸嘴

 

1000/包

33

吸嘴盒

 

34

一次性载玻片

 

50 片/盒

35

一次性尿杯

 

40ml 手掀盖

36

ss 琼脂培养皿

 

90mm

37

一次性接种环

 

1ul

38

沙门氏菌属诊断血清

 

1ml/瓶

39

志贺氏菌属诊断血清

 

1ml/瓶

40

无菌拭子

 

100 人份/袋

41

甲流抗原检测试剂

 

20 人份/盒

42

乙流抗原检测试剂

 

20 人份/盒

43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

 

25 人份/盒

44

肺炎支原体 IgM 抗体快速检测试剂

 

20 人份/盒

45

衣原体+淋球菌抗体检测试剂

 

20 人份/盒

46

乙肝表面抗原检测试剂

 

100 人份/盒含配件

47

幽门螺杆菌分型检测试剂 (Ure、CagA、VacA)

 

25 人份/盒

48

胃泌素-17

 

25 人份/盒

49

胃蛋白酶原 I

 

25 人份/盒

50

胃蛋白酶原 II

 

25 人份/盒

51

胃蛋白酶原 I/II

   

52

PP 棉

 

YC002

53

压缩活性炭

 

YC002

54

肌钙蛋白检测试剂

 

25 人份/盒

55

肌红蛋白检测试剂

 

25 人份/盒

56

血 HCG

 

25 人份/盒

57

心肌肌钙蛋白 I/肌酸激酶同工酶/肌红蛋白联检试 剂

 

25 人份/盒

58

一次性使用采样管

 

16*120mm 10ml 50 支/盒

59

一次性使用静脉采血针

 

0.7*25 100支

60

XLD 平板

   

61

糖化血清蛋白(GSP)

 

10ul

供应商须对所投标包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1.5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使用需求不定时供货。

1.7 交货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含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企业设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书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投标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未缴纳税收,提供书面说明)。

②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若为自然人参与投标,则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未缴纳社保的,提供书面说明)。

(5)投标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后 将 对 投 标 供 应 商 的 信 用 信 息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相关不需要进行医疗器械注册的政策文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或相关不需要进行医疗器械注册的政策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0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 制造商投标时须取得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含检验试剂经营范围(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2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 号)执行。

5、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3 月 05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