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技术服务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1
1.2 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中央空调系统水处理技术服务维保项目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37.04万元/三年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37.04万元/三年

1.5 采购需求:对中央空调冷冻水系统、冷却水系统以及6台中央空调主机冷凝器的消毒、清洗、预膜、取样检测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6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1.7 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及社保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一年内(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一年内(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或其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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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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