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批翟镇煤矿(电动)煤矿用液压挖掘机专项招标公告

2025-03-11
1.招标条件
1.1 本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已被批准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批翟镇煤矿(电动)煤矿用液压挖掘机专项招标
1.3 项目编号:SNZ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是否允许代理商

使用单位

交货期

1

煤矿用液压挖掘机(电动)MWD2.1/0.1L

1

翟镇煤矿

合同签订90 天内

 

合计

 

1

     

2.1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设备/材料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2 技术协议中无交货期或交货时间已超当前时间的按“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 个月内交货或提供最快交货时间”。

2.3※付款方式: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为落地到货价,货到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挂帐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次月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安装调试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支付方式半年期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最终以合同为准,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

2.4 本次报价为13%税率含税落地到货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 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
3.4 具有2022 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
3.5 投标设备、材料凡是国家指定要求办理的相关资质证件应齐全有效(如“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
3.6 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3 月12 日起至2025 年3 月18 日23:5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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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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