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留无人机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1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系留无人机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类别 |
物资技术参数及功能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系留无人机(含系留电源) |
物资 |
1、不少于四旋翼;2.速度不小于10m/s;3.标准任务载荷不小于2KG;4.常温状态下配套附带系留电源不少于12小时驻空,线缆长度不小于200米;5.配套地面电源转换器;6.起降方式垂直起降;7.组装方式旋翼可折叠可拆卸;8.机体材质碳纤维复合;9.定位精度小于0.5米;10.搭配高清摄影相机;11.可为外接设备提供直流9-36V、2A电;12.抗风性能不小于5级;13.工作温度-20℃到+40℃;14.具备断电、过流、过压、短路、高温保护功能;15.架设撤收时间小于10分钟;16.操控方式手动/自动,手持操作终端可视、有HDMI接口 |
套 |
2 |
项目预算:28万元(含税、最高限价)、供应商总价不得超本限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3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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