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货品配送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11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货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HGZ
4、采购项目预算:198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980000.00 |
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货品配送 |
衡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食堂货品配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2年 |
19800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8:00-17:00……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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