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顺大连分公司沈阳金杯厂内短倒运输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3-11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物流(长春陆顺)储运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陆顺大连分公司沈阳金杯厂内短倒运输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沈阳市
2.3服务期限:2025年4月1日-2028年3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供应商应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服务2年或以上从业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每个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①发票和②进款单或收款单(①②均须提供,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金融公司章也视为银行章)。
3.1.3企业承诺
我司承诺在该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短途运输:承诺中标7日内提供车辆保障方案,合同执行6个月内实现自有+租赁的比例为100%,合同执行1年内实现自有≥50%;租赁≤50%
2、承诺在业务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车辆配置到位,按照比例要求提供自有车辆的车籍及行驶证和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及已发生任意一月租赁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送至甲方运营管理单位备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甲方在监督检查发现乙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接收甲方对乙方做出的“黑名单”处理及集团公司内共享;
3、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运商;
4、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5、承诺年降价格每年不低于2%;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3月11日23时至2025年3月17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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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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