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野营房低压光伏发电装置加工定作招标公告

2025-03-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野营房低压光伏发电装置加工定作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光伏发电系统在试油机组推广应用10套,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现计划根据野营房和试油机组实际情况,再配置10套屋顶低压光伏发电系统,拟委托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加工定做10套野营房低压光伏发电装置(含储能系统),满足试油作业现场生产生活需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为指定地点到货价。费用含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培训、HSE费等一切费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

(万元)

总金额(万元)

1

野营房低压光伏发电装置

见技术要求

10

56.5

565

2.3加工期限:接中标通知书后100日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价格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4交付地点: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乌审旗项目部、陇东项目部。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BIPV光伏组件加工业绩,需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④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招标人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3.5投标人不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0年1月以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6本次招标只接受光伏产品制造商投标。

3.7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技术要求中带“*”技术要求为否决项,须提供证明资料及承诺,不满足否决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2月1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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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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