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秦皇岛港煤一期东扩、煤二期设备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堆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港煤一期东扩、煤二期设备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堆场建设项目已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备〔202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秦皇岛港煤一期东扩、煤二期设备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堆场建设项目,主要对秦皇岛港煤一期东扩工程内所有大机及煤二期取料机设备进行无人化改造、5台翻车机实现集控,煤一期东扩及煤二期堆场进行数字堆场建设。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内容。2.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设备采购到货,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远程集控,合同签订18个月内投入重载调试。2.4项目地点:秦皇岛港东港区。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接软件、电气或技术开发等相关业务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同类堆场智能化改造或新建业绩(以项目交付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最多不超过三个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2 09:00至2025-03-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