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供料系统能力提升等辅助功能完善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3-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供料系统能力提升等辅助功能完善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1】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供料系统能力提升等辅助功能完善工程施工。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2.1.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以及河钢集团“十三五”规划,河钢集团通过唐钢退城搬迁,产能减量置换转移的方式,拟在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内建设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本项目为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供料系统能力提升等辅助功能完善工程。2.1.4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18个月,配合满足生产需求,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河钢乐亭钢铁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供料系统能力提升等辅助功能完善工程施工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包含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许可级别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并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许可级别GC2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直接承包的冶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首页及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12 09:00至2025-03-17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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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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