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站2025年气体灭火系统维保业务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2025-03-1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西安站现就西安站2025年气体灭火系统维保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场地

服务范围、内容

维保频次

1

西安车站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西安车站

西安车站18套气体灭火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季度、年度维修、保养、检测。

每季度

2

西安北站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

西安北站

西安北站1套气体灭火系统(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季度、年度维修、保养、检测。

每季度

备注:服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1.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启动装置、管网与喷嘴、压力信号器、安全泄压阀及检漏报警装置等系统全部组件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气体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气动源的压力;检查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2.检查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检查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进行称重检查,对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GB 50263 的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每季度不少于1次)。3.对每个防护区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TSG 21 的要求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TSGR0006 的要求执行。(每年不少于1次)。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维修保养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DB 61/T 1308—2019)要求执行。

 

说明: 

1. 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 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列其它费用,含服务和药械,招标人不再承担额外费用(认为报价中已包含所有费用)

3. 本报价为最终报价(含税)。

4. 服务类项目税率为6%。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公司成立5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港澳台商投资背景; 4.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开标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3人以上作业人员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开标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具备维修保养资质和能力,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备案内容必须包含消防维保和消防检测; 9.投标人须提供在西安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并提供产权证明或服务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配合招标单位对营业场所进实地行考察; 10.投标人具有专业的管理经营团队,并提供管理团队责任明细,能够提供2022年以来消防维保和检测业绩,能够出具至少3份一年不少于20万元的消防维保和检测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良好报告; 11.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谈判。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采购文件从2025年3月12日10时00分起至2025年3月15日18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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