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阻燃剂、温拌剂询价采购公告
2025-03-12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建“广西平岑高速路面二分部”,组建了由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标识安全标牌公开询价采购工作,询价人为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岑高速公路路面第二分经理部。
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启动询价采购工作,请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平岑高速公路路面2标段起讫桩号K41+150~K75+110.285,主线全长33.96km(其中路基长度22.23km,主线桥梁26座共计8.04km,隧道长度3.66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6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3.0m,设计速度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 15 年。路面2标境内涵盖路基5分部、路基6分部、路基7分部、路基8分部。线路包含了三堡互通、金鸡南枢纽、新塘枢纽、三堡服务区。项目通过内部邀请招标,中标价为成本造价,拟定合同额3.735亿元,计划施工期13个月,2025年2月28日完成全部路面施工任务。
2.2 询价采购范围: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阻燃剂、温拌剂,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指标、结算方式等如下
物资品名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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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剂 |
/ |
吨 |
14 |
2025.4 |
广西梧州岑溪市三堡镇平岑二标项目 |
JT/T 860.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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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拌剂 |
/ |
吨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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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价模式: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2、结算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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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20日前结算一次,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结算后次月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60%,第二个月支付37%,剩余3%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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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验收方式:甲方按照过磅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如甲方工地计量数量与乙方出库数量磅差在±3‰范围以内的,验收数量以乙方出库单标注数量为准。若甲方单位过磅数量磅差率超过±3‰的,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第三方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厂磅单数量之差若在±3‰范围以内的,以乙方出厂磅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的,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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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遇资金紧张时,须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双方根据具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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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及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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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3.3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3.6投标人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PMS/)上发布。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次询价公告于 2025年3月12日 11时30分至 2025年3月15日11时30分(/PMS/)上发布,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投标人并于2025年3月15日11时30分至2025年3月22日11时30分通过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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