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汇金广场二号楼二单元1703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3-12项目名称:美亚汇金广场二号楼二单元1703室内装饰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陆佰玖拾玖元玖角肆分(114699.9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 |
数量 |
内容及标准 |
预算价格 |
JXDLHS-2024-YT-040-01 |
1项 |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
¥114699.94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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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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