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和平区平改坡屋面整修项目已由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以 津和住建[202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564.4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564.4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73928.1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市和平区房产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和平区平改坡屋面整修项目,建设规模为73928.14平方米,项目涵盖南京路、泰安道等五条道路路段及丽思卡尔顿周边的27栋平改坡屋面,整修房屋建筑面积73928.14平方米。维修内容为平改坡屋面维修,钢结构基础加固,钢结构构件除锈,老虎窗更换,烟道、挑檐、山花等损坏部位维修、屋面防水层铺设等,总投资额564.4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平改坡屋面整修项目施工,招标范围:项目涵盖南京路、泰安道等五条道路路段及丽思卡尔顿周边的27栋平改坡屋面,整修房屋建筑面积73928.14平方米。维修内容为平改坡屋面维修,钢结构基础加固,钢结构构件除锈,老虎窗更换,烟道、挑檐、山花等损坏部位维修、屋面防水层铺设等。本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坡屋顶维修、平屋面防水维修、檐口、老虎窗、钢结构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81.4951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5日 至 2025年05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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