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发电单位电梯及起重设备检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发电单位电梯及起重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的区域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为进一步提升各发电单位电梯、起重设备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可靠运行,本次拟对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发电厂电梯及起重设备检修、维护工作进行外委。                                                                                                                                  

2.2规模:锡热:2×660MW;乌拉特:2×300MW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投标人须至少配备6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台电梯(含年检取证)、168 台起重设备(其中18台为强检设备,需按期定检取证)及乌拉特发电厂7台电梯(含年检取证)、106台起重设备(其中20台为强检设备,需按期定检取证) 的检修维护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招标,中标后与各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之日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起重或电梯维护保养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关键页影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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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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