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成都分公司2025-2027年交流引入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成都分公司2025-2027年交流引入施工服务,包括基站及汇聚机房交流引入施工服务;
1.1.2 预估规模/工程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1.1.3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1.1.4 计划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1.1.5 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1.6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其中汇聚机房交流引入施工部分在上一期合同份额执行完毕或合同到期后开始执行)。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3 预估金额:不含税预估总金额为31,591,000.00元。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中标人推荐原则、中标人数量及份额:
有效投标人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份额分配 |
中标份额对应区域 |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
中标人推荐原则 |
≥10 |
5 |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 24%/22%/20%/18%/16% |
第一份额:成华区、金堂县、青白江区、东部新区、简阳市; 第二份额:武侯区、青羊区、温江区、崇州市、大邑县; 第三份额:锦江区、高新西区、郫都区、都江堰市; 第四份额:金牛区、新都区、彭州市; 第五份额:高新南区、新津县、蒲江县、邛崃市; |
7 |
推荐排名前5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6-9 |
3 |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47%/32%/21% |
第一份额:成华区、金堂县、青白江区、东部新区、简阳市、武侯区、青羊区、温江区、崇州市、大邑县; 第二份额:金牛区、新都区、彭州市、高新南区、新津县、蒲江县、邛崃市; 第三份额:锦江区、高新西区、郫都区、都江堰市; |
5 |
推荐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4-5 |
2 |
第一名/第二名:60%/40% |
第一份额:成华区、金堂县、青白江区、东部新区、简阳市、武侯区、青羊区、温江区、崇州市、大邑县、高新南区、新津县、蒲江县、邛崃市; 第二份额:锦江区、高新西区、郫都区、都江堰市、金牛区、新都区、彭州市; |
4 |
推荐排名前2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1.6 合同签署方式:以成交价格计算签署,本项目框架合同含税总额上限=不含税预算×中标份额×不含税折扣(ON)×(1+增值税税率)。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折扣(ON)”最高不超过100%,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8 项目投标方式: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通过专用工具生成固化的投标格式,投标人只需填写相应内容,即可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详见本章 9.1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外电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31591000 |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若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只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参与投标只需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的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五级及以上资质。
2.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在有效期内注册在本单位(或分公司)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上述3、4、5项资质需满足以下备注要求:需提供有效证书的査询结果截图,原则上查询截图须包含相关査询网页的地址栏,若截图中未含网址,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要求查验或自行查验,但不能以未包含网址而不予认可;若无法查询的,须提供由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其他证明支撑材料进行说明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若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期,但因相关行政部门发布了统一延期通知、或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完成办理等,需提供能证明其仍有效的相关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第6项资质需满足以下备注要求:
1)相关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人员相关证书须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需提供有效证书的查询结果截图,原则上查询截图须包含相关查询网页的地址栏,若截图中未含网址,评标委员会可自行查验,但不能以未包含网址而不予认可;若无法查询的,须提供由证书颁发机构出具的其他证明支撑材料进行说明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若相关资质证书已过期,但因相关行政部门发布了统一延期通知、或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完成办理等,需提供能证明其仍有效的相关支撑性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下同)在投标人单位(含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官网截图或社保局盖章证明为准)。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
4)本项目人员均不得复用,否则复用人员为无效人员;
5)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原件备查。
2.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保证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招标人纳入产品(项目)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仅限制其参与该产品(项目)投标或应答】。
2.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