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科技大厦3-5#楼、8-10#楼消防报警设备维保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5-03-12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7.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3、4、5号 楼 |
8、9、10号 楼 |
||||||
1 |
报警控制主机 |
江森 |
N-6000/IFC-6060 |
台 |
3 |
3 |
整体更换除外,其它全包 |
2 |
消防系统图形显示软件及电脑 |
江森 |
套 |
3 |
3 |
消防系统图形显示软件及电脑整机更换除外,但软件升级及电脑维修全包,须提供备用电脑一台 |
|
3 |
楼层显示器 |
江森 |
LCD-100B/LCD-600J |
只 |
36 |
40 |
整体更换除外,其它全包 |
4 |
感烟 /感温探测器 |
江森 |
J-651P/J-651T |
只 |
2038 |
1726 |
全包 |
5 |
手动报警按钮 |
江森 |
M500K-8J |
只 |
123 |
173 |
全包 |
…… |
…… |
…… |
…… |
…… |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单位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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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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