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科技大厦3-5#楼、8-10#楼消防报警设备维保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5-03-12
项目名称: 科技大厦3-5#楼、8-10#楼消防报警设备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7.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3、4、5号 楼

8、9、10号 楼

1

报警控制主机

江森

N-6000/IFC-6060

3

3

整体更换除外,其它全包

2

消防系统图形显示软件及电脑

江森

 

3

3

消防系统图形显示软件及电脑整机更换除外,但软件升级及电脑维修全包,须提供备用电脑一台

3

楼层显示器

江森

LCD-100B/LCD-600J

36

40

整体更换除外,其它全包

4

感烟 /感温探测器

江森

J-651P/J-651T

2038

1726

全包

5

手动报警按钮

江森

M500K-8J

123

173

全包

……

……

……

……

……

……

……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单位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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