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市2024年城乡结合部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工程(二)EPC招标公告

2025-03-12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2024年城乡结合部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工程(二)EPC招标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工期: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4、施工地点:呼和浩特市

5、最高投标限价:30455393.39元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采购主要内容

子项目名称

子项目分项控制价

子项目合计控制价

不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主要设备及装置性材料费

勘察设计费及总承包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1

D1501002025031004D01001

呼和浩特市2024年城乡结合部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工程(二)EPC招标

本工程涉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共3个区/旗。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6.33公里,10千伏电缆线路2.

412公里;0.4千伏架空线路57.842公里,0.4千伏电缆线路6.898公里;柱上变压器49台,总容量16600千伏安;低压电缆分支箱1台,低压π 接箱9台;接户及下户线201.775公里。本项目不涉及新建电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2024年城乡结合部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工程(二)

1369843.00

2788857.00

269237.00

4427937.00

30176432.00

278961.39

30455393.39

2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24年城乡结合部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工程(二)

36254.00

139775.00

14126.00

190155.00

3

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开发区2024年城乡结合部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工程(二)

8645113.00

15888667.00

1024560.00

2555834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及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单位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EPC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具有电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7)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企业注册且有效,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8)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工程EPC业绩或具有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业绩各一份即为一项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均认可)。(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或个人名章)盖章等内容;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业绩不包括技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

(9)EPC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管理经验,设计负责人有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经验,施工负责人具有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合同中未体现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业绩不包括技改检修工程、拆除工程)

(10)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设备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其他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3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2.4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以下信息点: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5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查询省份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注:截图必须体现截取时间。

2.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设计单位担任,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的数量不得多于1家,设计单位的数量不得多于1家,其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

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1:以上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具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制造于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参与投标;鼓励电力设备材料制造成套化较高的企业参与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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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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