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永久航标工程招标人为海南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场址位于儋州市北面海域,规划总容量1200MW。本期先行建设600MW,配套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后送出至电网。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永久航标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一期600MW永久航标设置专项方案编制(含方案评审),永久航标设备采购、施工布设,航标技术测定,航标效能验收与维护(一年)等相关工作,并满足海事、海洋等主管单位的要求。
2.3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招标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海上航标工程施工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封面、反映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三个年度(若2024年未出则向前顺延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审计报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7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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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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