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员加温系统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5-03-12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员加温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6.5万元/台
预算总额:13万元
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限价(万元) |
总价限价(万元) |
产地 |
1 |
病员加温系统 |
2台 |
6.5 |
13 |
国产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2.1.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1.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2.1.3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参加的情形。
2.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否则相关参加均无效。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如是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2.2.1.1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产品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2.2.1.2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生产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
3.2.1.3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或已完成经营备案并获取备案编号(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磋商后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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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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