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青海销售分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集采的通知》(油销(2024)233号)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在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加油站形象标准件专业协同采购(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中标供应商范围内优选3家供应商作为青海销售固定供应商。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地区公司加油(气)站、充(换)电站等新建及存量改造项目。预算金额为850万元(含税)。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采购物资明细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需求3家供应商。按照第一名40%、第二名35%、第三名25%的比例进行分配。

2.3实施或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5交货期: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订单10日内将产品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

2.6质量和技术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免费质保期至少5年。按技术要求执行或优于技术要求执行,详见招标文件《中国石油加油站形象标准件(辅助用品标准件和充(换)电站形象标准件)技术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2024年加油站形象标准件第一批次标包1及标包2同时中标供应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辅助用品标准件入围单位及排名》)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2023年度或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用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信息查询截图);②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投标;③未列入集团公司物资类“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2投标人须承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3投标人须承诺若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货方无条件承担。

3.5.4投标人须承诺应按照约定时间合理安排制作和交货期,未按交货期要求供货导致甲方工期或经营受到影响的,所造成损失由供货方无条件承担。

3.5.5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将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进行分包、转包或代加工。

3.5.6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缺陷或故障,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更换、维修和装运以及现场劳务服务。所投标标包中的加油站形象标准件在使用期间(该期间不受担保期的限制)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业主的其它经济损失,业主保留向供货商索赔的权利。

3.5.7投标人须承诺所投标包产品在中国境内应有售后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能力。

3.5.8投标人须承诺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5.9投标人须承诺中国石油销售分公司在产品技术要求、加工工艺出现较大革新时有权视情况中止合同,确保产品技术的先进性、价格的合理性。

3.5.10售后响应时间不得高于2小时,售后相应后到完成服务时间不得高于48小时。

注:3.5.1-4.5.10项要求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未提供相关承诺,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5.11投标人若为中石油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投标,①供应商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暂停交易权限”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②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选商活动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12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03月17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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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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