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供电段电气火灾抑制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1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合肥供电段电气火灾抑制装置采购人为合肥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气火灾抑制装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物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原厂授权函),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须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具有消防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内产品名称应为“火灾抑制装置”。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同类产品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项目或国家电网项目的至少一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供货合同。
5.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中)标人或其产品未列入国铁集团不良供应商信用评价通报;在上海局集团公司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不接受2023年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物资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谈判、询价、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必须(登录后查看)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 11:16至2025年3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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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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