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粮食保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江县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开江县粮食保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江县2024年改造提升高招标公告
2025-03-12三、资金来源: 融资资金 。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拟对 开江县粮食保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江县 2024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开江县粮食保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江县 2024年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地力培肥 进行招标,有关具体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料);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有机肥料);取消有机肥料登记证的省份提供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注: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资格要求中“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项目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为 200 万元。
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 ( 合同 )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 ( 处理 ) 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 2025 年 03 月 13 日 09时 00分 至 2025 年 03 月 19 日 17时 00分 (北京时间)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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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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