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镇江电信枢纽楼13楼DC机房机架空调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镇江电信枢纽楼13楼DC机房机架空调配套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镇江电信枢纽楼13楼DC机房机架空调配套项目所需的设计、采购、建设等服务。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镇江电信枢纽楼13楼DC机房机架空调配套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水系统、氟系统和土建配套。其中氟系统包括13楼机房新建微模块的末端空调以及在用热管多联+背板系统的改造;水系统包括与现有系统对接的楼层水平主管,末端支管以及阀门以及指挥楼13层换热板换机组的更新等;土建配套包括机房照明、空调设备间的地面处理、开孔及封堵、挡水防水措施、大楼排水系统、装修拆除和恢复、设备基础、隔墙拆除和新建等内容。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19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
项目地点:镇江市电力路26号枢纽楼。
免费保修期:项目整体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不低于2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19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80000元(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460000元(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650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服务部分、设备部分、施工部分任一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承诺: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从事本项目特种岗位的施工人员均须持有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且持证上岗。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类似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业绩,提供至少一份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等)业绩合同。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及销售内容页),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证明投标人业绩,不予认可。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
(1)主要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或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专业),并具有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须提供派驻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件备查;(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3)所提供人员2024年9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原件备查;(4)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投标人使用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5)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中标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8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合法有效的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19)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3月13日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8日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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