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提供专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提供专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提供专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提供专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1.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两种方式供应商任选其一进行提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时段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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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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