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多能互补一体化集群控制与优化运行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多能互补一体化集群控制与优化运行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和伊吾县
2.2 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610万千瓦,其中420万千瓦风电、18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光热、8座220kV汇集站及120万千瓦/480万千瓦时的储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4月10日-2026年2月28日(原计划),具体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风光火储热多种异质能源出力特性研究;
2)风光火储热多时间尺度协同运行仿真分析平台研发;
3)多能互补协同运行控制技术研究;
4)电网电压主动感知及电网电压主动支撑关键技术研究;
5)大基地多资源协同频率控制技术研究;
6)新能源发电侧并网支撑能力提升研究;
7)大基地电力市场交易决策技术及市场仿真技术研究;
8)风光火储热智慧协同运行系统研发。
示范工程建设为在新疆华电天山北麓基地6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开展风光火储热多能互补协同控制运行示范。通过示范工程建设,系统掌握基地内风光火储热不同电源的出力特点以及耦合出力特性,构建风光火储热多能互补协同运行控制策略,建立基地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策略,搭建基地智慧协同运行系统,实现多能互补协调控制运行,保障大基地安全经济运行和新能源消纳。项目须通过华电集团公司科技项目专项验收,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及以上,获得相应数量的专利、核心期刊论文、软件著作权、成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多能互补一体化集群控制与优化运行关键技术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
(1)风电+光伏+火电协同运行合同业绩;
(2)风电+光伏+火电协同控制合同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牵头单位,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2 16:55到2025-03-18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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