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红星乡石羊村水泥路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2项目类别:建筑业。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720643.00元;
5.采购范围:榆树市红星乡石羊村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7.建设地点:榆树市红星乡石羊村;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根据长办发【2023】9号文件、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只需签署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参与采购活动。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采购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7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8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人员;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3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3月20日下午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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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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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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