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技工院校“互联网+”师资培训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12
采购标的 |
最高限价 |
交付时间 |
广东省技工院校“互联网+”师资培训平台 |
人民币76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中标人自测所开发产品符合合同和二级等保要求后预交付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进行第三方测评和二级等保测评。根据测评结果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正式交付。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项目属性:服务类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
(3)供应商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书面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10)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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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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