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草铺水厂消毒药剂及化验室试剂器具采购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2025-03-12
1.2 项目名称: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 年草铺水厂消毒药剂及化验室试剂器具采购服务单位招标
1.3 预算金额:68.1681 万元
1.4 最高限价:68.1681 万元
1.5 采购需求: 包括二氧化氯、聚合氯化铝、漂白粉等 10 余种化学试剂,以及滤纸、样瓶等 4 种实验用具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2025 年 3 月至 2026 年 3 月),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 1 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 4 小时内到货并验收合格。

1.9 供货地点: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地址由采购人指定)1.1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磋商申请人在本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提供近 3 年“2022 年—2024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 1 年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其一即可)。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优良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质保和后续服务(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于 2025 年 03月 0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3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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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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