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财政局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服务银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依法选定四家银行为鹤庆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定期存款存放服务单位。总存放资金3.04亿元,存放年限:按照基金类型为5年。
合同履行期限:存放年限:按照基金类型为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金融许可证》,且不得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2、供应商若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驻当地分支机构,须提供上级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本项目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预算单位同城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和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云南省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3年以上,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财务稳健,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4、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5、上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大理中心支行“银行机构综合评价”指标评级结果为B级(含B级)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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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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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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