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油田红岗采油厂天然气发电机组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登录后查看)

2.2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10万吨/年POE、20万吨/年溶液法PDPE、10万吨/年1-已烯/1-辛烯、2×2.5万吨/年乙丙橡胶、2×1000标准立方米/小时电解水制氢装置主体工程,5万吨级液化烃码头配套工程,以及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的码头罐区工程。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33.91hm²,其中永久占地为161.72hm²,包括厂区建设区永久占地157.60 hm²,土石方挖填总量为458.83万m³,其中挖方总量427.89万m³,填方总量38.92万m³。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办水保〔2015〕139号)、《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 51240-2018)等要求,按照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码头罐区工程三个部分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采用地面观测和调查监测等方法,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扰动土地及植被占压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状况以及水土保持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反映工程建设期间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并按照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码头罐区工程三个部分分别编制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及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依据和支撑。

2.5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投标应获得法人授权),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1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

(1)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

(2)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的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注:3.4.1—3.4.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4.4-3.4.5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提供培训证明扫描件)。

3.5.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中担任经理(项目负责人)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业绩;

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

(1)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的扫描件;

(2)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报告书责任页签字扫描件;

(3)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文件或验收备案文件。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5.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缴纳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2投标人不应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的不得开展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单位,应出具相关承诺,未提供承诺或经查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17:0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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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