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12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1323-44-02-0910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法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及试验的技术服务项目(不含厂前区),内容包括桩基检测、地基检测、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等内容(不含厂前区)。 | |||||
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本项目检测试验工期必须满足施工进度及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工程里程碑节点要求,如招标方里程碑节点有调整,投标方须无条件满足调整后的检测试验要求,并不额外增加费用。 | |||||
最高投标限价 | 379.7748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质量检测的业务范围需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 (3)投标人必须具备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黑名单或悬挂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2 业绩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发电项目(桩基检测或现场土建第三方检测试验)合同业绩。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验收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机组容量、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等资料。如合同不能证明机组容量的,须另提供可证明机组容量的其他资料。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登录后查看)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3-13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19 16:00:00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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