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交巡警支队交通事故鉴定服务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封闭式征集公告
2025-03-12项目编号:KJXY
项目名称:滁州市交巡警支队交通事故鉴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执行固定付费标准,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受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法医物证、痕迹、交通事故原因、机动车性能(可外协)、微量物证、声像资料鉴定的检验鉴定委托,并在规定(约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鉴定意见书,详见采购需求。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须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痕迹提取、固定,分析了解事故形态,确保所出具的检验鉴定意见书公正、客观、科学、准确。本次拟采购鉴定机构不多于5家。
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期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4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
4.信誉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响应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响应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响应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响应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响应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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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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