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绿色智能电网建设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旭信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3-1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绿色智能电网建设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旭信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绿色智能电网建设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旭信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绿色智能电网建设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旭信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建设项目总承包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绿色智能电网建设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旭信升压站及配套线路建设项目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ZPZB-25Z

2.3 项目概况:新型综合能源服务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 重要装备基础和关键支撑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集团公司“十 四五 ”期间将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同步提升集团电网对储能项目的新能源消纳能 力,助推用电结构“绿色 ”转型。为解决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区内的氯碱发展及尼龙 化工公司持续稳定的新能源消纳,需建设旭信升压站及配套线路,主要包括新建一座  110kV 综合升压站及配套一条110kV 输电线路(双回输送)、氯碱发展变电站接入间隔改造等,预计接入新能源容量约180MW 、储能 15 MW/30MWh;

2.4 招标范围:前期手续办理(土地、林地、接入系统批复等),临时占地补偿(升压站场地手续办理及费用、送出线路手续办理及费用、项目全范围内的土地协调及费用等),勘察设计(初设优化、勘察、概算编制、施工图、竣工图等),110kV升压站以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直至项目全容量并网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4.1 建设手续:

(1)负责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等本项目包含的合规性手续。负责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职评、消防、防雷等方案的实施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及部分项目开工前行政许可文件。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规范要求的、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的以及属地政府和招标人要求的所有标志标识材料购买、制作、挂牌等所有工作。负责完成本项目(包括送出工程)全过程并网手续的办理工作,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算、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并网验收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负责架空线路特殊跨越(包括但不限于高速、铁路、道路、河流等)的手续办理;负责办理林地手续及砍伐证工作。投标人承担上述工作及手续办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2)包含本项目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范围内所有土地、林地、草地等合规性手续的办理工作。

(3)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一次性占地补偿费用,以及为实施本项目含升压站以及送出线路等的所有临时占地、清障、拆迁、青苗补偿、涉及林地草地补偿、林木补偿及附着物补偿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

(4)业主方提供的招标资料仅供承包人投标报价参考。承包人应自行对项目用地的包含不限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后备库、造林工程、造地工程、河道、文物、土地开发整理、三线一单、城市开发边界等合规性及全容量布置的可实施性进行评估与复核。

2.4.2 勘察设计:

包含本项目升压站(占地范围外1米内的)、110kV送出线路详细勘察、初步设计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出版整理及竣工结算、配合完成项目决算、设备类现场技术服务、安全专篇等的设计及管理工作。

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总价内。

2.4.3 工程施工部分:

(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负责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的全部基础部分、电气及安装施工;

(2)负责110kV升压站内全部基础部分、电气、安装及调试工程,站内所有试验、保护定值、调试、全站全容量试运行、接入调控中心等工作;同时负责110kV升压站所有占地补偿、青苗赔偿、拆迁赔偿及费用,政府及周边关系协调等工作。

(3)新建一条110kV 输电线路(双回输送),完成满足接入的所有基础部分、安装、线路运行所需的两侧设备选型、验收、手续办理、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同时负责送出线路所有占地补偿、青苗赔偿、拆迁赔偿及费用,政府及周边关系协调等工作。

(4)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消防、文物保护、劳动与工业卫生、安全设施等施工。

(5)负责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车辆牵引、卸车、保管、倒运等工作。

(6)负责设备的试验及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各规格电缆及监测系统、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调试;满足业主方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继电保护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试验及调试。

(7)负责完成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

(8)负责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档案、资料的验收及归档。

(9)负责设备质保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处理等工作。

(10)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程资料归档进度须与工程建设进度一致并按照业主方相关制度要求执行。

(11)承包人需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的农民工保证金缴纳、使用、返还条款执行。

(12)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人员的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承包人认为需要参加的保险,若因承包人未参与保险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中,安全生产责任险应按业主方要求进行投保。

(13)负责取得本项目国网接入批复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批复过程中的所有手续(核准、备案等)。

(14)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15)承包人应按政府、集团、发包人等的要求办理属于该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发包人配合。

2.4.4 设备部分:

设备、材料采购与供货:承包人承担整个项目所需的升压变电站电气一次设备、升压变电站电气二次设备等。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备品备件等本项目所需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成品保护及移交等工作。

2.4.5 投标人应对上述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必须认真负责阅读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所有附件内容,保证全部满足业主方要求。

2.5 建设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电网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6.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电力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反充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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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取得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接入批复文件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要盖章);

3.3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勘察设计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上述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3.4 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电气类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勘察负责人

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有 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 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信用信息报告,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方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均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8.2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国家和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至3.6条中要求的对应资料;

3.8.4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5 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3.2项承诺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9 投标人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8时00分至2025年3月19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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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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