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宝新1-3号光亮线胶辊功能承包招标公告

2025-03-12

宁波宝新1-3号光亮线胶辊功能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宝新1-3号光亮线胶辊功能承包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二通道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计投资约225万元(不含税) 。 

2.3服务周期:1096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属于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3-4号酸洗线胶辊功能承包业务,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宝新3-4号酸洗线胶辊进行包胶修复,恢复胶辊的使用功能,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任务书”及“合同附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签订的冷轧不锈钢行业胶辊修复业绩,且至少一份合同金额≥300万元(不含税)或合同期内结算金额≥300万。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表以及对应的有效合同扫描件。合同等证明材料内容要体现业绩要求中的要素(投标人框图标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合同签约日期、采购单位及联系人、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中的要素,同时提供技术协议、结算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开标当日数据);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2日15时00分至2025年03月1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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