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江西鹰潭月湖胜利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12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江西鹰潭月湖胜利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鹰潭月湖胜利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资金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鹰潭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江西鹰潭月湖胜利加能站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工程(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胜利加能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30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2.44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的设计图纸,按图纸进行光伏及储能设施设备采购,光伏及储能设备安装使用。

2.6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2022年以来有光伏安装工程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投标人业绩,2022年以来有光伏安装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累积≥100万元的投标人业绩;

(7)投标人承诺1:

①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招标人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承包商服从招标人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8)投标人承诺2:

①承诺提供的单晶硅组件单件功率不低于500W,同时光伏组件应具有高面积比的功率,功率与面积比不小于190W/m2。功率与质量比大于17W/kg,填充因子FF大于0.77,功率温度系数不高于-0.39%,温度范围在-45℃到85℃,接线盒类型为防水密封型,其防护等级不能低于IP67。承诺提供的逆变器整机质保期不低于5年;承诺提供的光伏组件材料质保期不低于10年。

②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提供在出现产品功能故障后24小时内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的承诺书。

③满足实施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并满足技术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单晶硅光伏组件选择一流产品,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不接受负偏离,正偏离应详细说明。

④为确保单晶硅光伏组件、逆变器主要设备为正品,要求EPC总承包单位生产或者购买购买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或国内一级光伏企业产品,其光伏产品须具有TUV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

⑤为确保光伏安装施工图纸符合设计标准,要求EPC总承包单位具备设计资质或自行委托有相关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⑥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承诺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实施,在实际施工和验收中,未达到技术标准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按照技术文件要求整改,若未在要求时间内整改或拒不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关造成的损失。

(9)投标人承诺3:

外省中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2年以来有光伏安装工程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2年以来有光伏安装工程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2022年以来有光伏安装工程施工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以上的业绩要求,请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2022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发票网站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1个月前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3月13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16时00分。

(3)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09时30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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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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